10月30日,中国政府网发布《中央财政支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情况》报告。报告显示,从2011年开始,国家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2012年又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黑龙江等5个非主要牧区省的36个牧区半牧区县,覆盖了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。
三年来,各项工作进展顺利,政策效果初步显现,与政策实施前的2010年相比,草原生态、畜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均发生了可喜的变化。一是草原生态环境加快恢复。2012年,全国近20%的草原通过禁牧封育得以休养生息,46%的草原通过季节性休牧轮牧和减畜初步实现草畜平衡。2012年全国草原监测结果显示,重点天然草原牲畜超载率23%,较2010年下降了7个百分点;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53.8%,比上年提高了2.8个百分点;鲜草产量10.5亿吨,较2010年提高了7.6%,是十年来鲜草产量最高的年份。二是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型。牧区各地按照“禁牧不禁养,减畜不减肉”的要求,引导广大牧民转变靠天放牧的生产经营方式,积极发展舍饲圈养等现代草原畜牧业,提升了草原畜牧养殖规模化水平,增加了畜产品产量。2012年,牧区出栏50头牛和100只羊的规模化比重超过30%,略高于农区水平;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牛肉、羊肉、奶类、毛绒产量分别达到145.4万吨、134.64万吨、984.13万吨和23.39万吨,比2010年分别提高2%、1.6%、9.8%和7.2%,为保障牛羊肉供给提供了有力支撑。三是牧民收入加快增长。政策实施两年多来,政策性收入的增加和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,促进了牧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。2012年,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农牧民收入达到5924元,比2010年增加1430元,增长31.8%,其中草原补奖等政策性收入达到700元,占农牧民增加收入的50%左右,占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2%左右。(来源:中国政府网10月30日消息)